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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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呼和浩特隆重举行。该研究会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推动,我校联合呼和浩特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发起,经自治区法学会批复同意、挂靠我校设立。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郭洪飞出席,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司法厅、法学会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行业专家学者参加。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以等额选举、举手投票方式完成第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选举,产生63名理事、18名常务理事。理事涵盖高校学者、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破产管理人等多方从业者,整合全区破产法学领域专业力量。我校人文学院院长苏丽娜当选会长,教授王俊霞等人当选副会长,讲师毕力格图当选秘书长。

图注:大会聘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王彦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为名誉会长

郭洪飞表示,学校将以研究会为载体,深化破产法学理论研究、实务调研和人才培养,对接全区破产审判、企业重整等实务需求,搭建多方联动交流合作平台,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会后,徐阳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石一峰教授作专题讲座,分享破产法学专业知识。

《法治日报》、奔腾融媒等四家媒体全程报道本次大会。

文字、图片:人文学院


2026年05月12日 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