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为做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志雄出席相关活动。
12月4日在新城校区和金川校区分别举行宪法学习、宣传及普法教育专题讲座。人文学院法学系《宪法》课程主讲教师王静以《法治中国的基石》为题,为能动学院200余名学生作宪法学习专题讲座。王静从宪法的制定、修改和监督三个方面阐释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视野下宪法的实施进行了展望。她讲到,宪法作为法治中国的基石,走入高等教育的课堂有着深远的意义。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法治的科学含义,深刻理解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从而进一步明确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来自能动学院的一名学生听完讲座后说,“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只有树立崇尚宪法、信仰法律的法治理念,培养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才能更好地融入到法治社会之中。会后,我要把这次讲座的内容和自己的体会分享给周围同学,为宣传宪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金川校区,人文学院教授王俊霞作了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的讲座,对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详尽的解读,人文学院、电力学院的200余名教师和学生参加讲座。
土木工程学院召开学院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全体教职工参加。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王永顺教授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迈向新阶段》的专题报告。会前,学院党委书记韩伟新传达并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批示精神。
为迎接首个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学校相关部门在校园网主页开辟“普法专栏”,开设宪法学习和普法知识专题。同时,通过展览、广播、户外大屏幕等多种途径宣传宪法精神和普法知识,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法治信仰。
(宣传部综合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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