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奖助学金评定,完善资助体系,实现“应助尽助”目标——2014年行风建设系列报道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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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奖助学金评定,完善资助体系,实现“应助尽助”目标

——2014年行风建设系列报道之四

我校高度重视和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学校投入力度,积极向社会、校友募集资金,拓展资助渠道,建立了完整的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的工作目标。

资助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服务条件不断改善。已经形成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及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组成的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制定了23项配备政策与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工作组织机构、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等内容,做到学生资助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14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制定了《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资助工作;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一系列评审办法,严格按照评审组织和程序公开评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规范,设立班级、学院、学校三级评议认定机构和三级公示制度,为后续系列资助工作奠定了基础。国家奖助学金从评选到发放,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经过学院、学工处、学校资助领导小组三级审核,学院、学校二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审期间,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深入到学院、班级评选现场进行调研,广泛征集学院、班主任、学生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学生使用资助金等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公示期间,资助管理中心开通投诉电话,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2014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生源地贷款工作开展良好,回执办理及时,无漏报、错报回执现象,并将申请休学、退学的贷款学生信息逐一反馈生源地资助中心,做到动态管理,实时沟通。学籍地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和自付利息催缴工作有序进行,每年针对贷款即将到期毕业生,进行集中提醒,以保证学生的良好征信记录。应征入伍和到嘎查乡任职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深入细致,通过网银转帐、邮局汇款等方式第一时间发放到学生及家长手中,并在汇款过程中利用银行短信服务系统提示家长及时查收,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认可。建立“勤工助学基地”,统筹管理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设立招生就业处、图书馆、饮食中心、校史馆等多个勤工助学站,建有勤工助学打字复印室和勤工助学洗衣房,可提供固定勤助岗位200多个。

多种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把经济资助上升到精神激励、人格培养的层面。注重结合资助工作,利用网络、展板、橱窗、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使学生全面了解政策信息,感受党和国家的关怀。2014年创办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平台,为学生提供资助资讯、日常管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学生关注量持续攀升。结合“诚信、感恩、自强”系列教育活动选树优秀学生典型,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在资助中心网站上开辟“励志青春”栏目,编辑出版了《敦品励学筑梦成长》大学生成长成才教育实用案例。组织以获奖受助学生巡讲报告17场,全校4500多名学生聆听报告。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受到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利用奖助学金颁奖仪式,为资助方和学生之间搭建相互了解的桥梁,学生更加珍惜资助,懂得感恩社会。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受助学生征文大赛,引导学生自立自强。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项资助工作稳步推进,政策落实到位,不断丰富资助形式和渠道,营造了温暖和谐的校园氛围,保障每一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为他们提供了平等的学习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乐观积极,幸福感和尊严感不断增强,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14年,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内,共有523名2014级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缓交学费、住宿费等各类费用金额达236.13万元;圆满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校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165人,其中特殊困难(C级)1189人,困难(B级)2351人,一般困难(A级)3616人;评定国家奖学金4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79人,国家助学金6337人,三项奖助学金审批金额2272.7万元,目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评发西部开发助学金、白梅、BIAD等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共计8项98.8万元;发放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273.38万元;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2211.9万元;发放临时伙食补贴等各类困难补贴132.6万元。为2229人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工资50.4万元;为107名入伍学生发放代偿款171.97万元。积极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和办理工作,为4881名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2695.8万元。2014年预计发放各类奖励资助金累计超过7930万元,资助金额创历史新高。

(供稿:党政办公室 胡宇慧)

2014年12月04日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