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学院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91年4月25日至27日召开。109名正式代表、34名列席代表、10名特邀代表参加了大会。院党委书记塔拉在会上作了题为《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办学方向,提高教育质量,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工学院第七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
中共内蒙古工学院第七届党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文健、王占荣、时文田、孟和松布尔、张晨鼎、胡文秀、梁焕琨、 塔拉、赛吉日夫;
塔拉当选中共内蒙古工学院第七届党委书记;张晨鼎、王占荣当选为中共内蒙古工学院第七届党委副书记。
中共内蒙古工学院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按姓氏笔画为序):
白秉章、初志壮、孟庆余、孟忠、洪宝安、胡文秀、袁敬国
胡文秀当选中共内蒙古工学院第七届纪检委书记;洪宝安、孟庆余当选中共内蒙古工学院第七届纪检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