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新城校区明德楼205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七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院处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总则是党内法规的基础部分,具有统领性。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原原本本学习领会,带动分则各项纪律的学习理解,不折不扣贯彻《条例》。
会议要求,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用党规党纪校准思想和行动,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引领党员干部树牢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加强统筹指导、细化学习任务、强化督促落实,切实做到原原本本学、专题重点学、结合实际学、及时跟进学,建立全周期、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校风学风建设贯通起来,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和全校师生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确保学校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
会议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文字、图片:党委宣传部